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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防雷检测的重要法律法规依据!

    来源:www.cqyffl.com 发布时间:2021/4/16 11:52:15
      新建项目防雷检测、年度防雷检测、易燃易爆场(危险化学品)所防雷检测、人员密集场所防雷检测。
      防雷检测/防静电检测非常重要,是各企事业单位重要的安全管理项目。然而现实中有很多单位抱有侥幸心理,不检测、不巡检。防雷检测/防静电检测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今天,为大家分享这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二十四条: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4.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二十一条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
      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定期检测周期规定:具有爆炸和火宅危险环境的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其他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除上法律法规的依据外,各地方政府还出台了很多地方的防雷检测规范。防雷检测机构要掌握这些依据,并提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雷检测和防静电检测,确保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有效运行。